3.1 總要求 標準內容:組織應建立并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 理解要點:組織應建立一套職業安全衛生的管理體系。
3.2 方針 理解要點: 1. 最高管理者批準 2. 兩個承諾 3. 定期評審 4. 適合于組織 5. 形成文件 6. 傳達所有員工 7. 為相關方所獲取
3.3 計劃 3.3.1 標準內容: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 理解要點: 1、建立并保持程序應能夠滿足確定危險、危害因素,判斷其重要程度,并在出現新問題時及時更新確保體系的要求。風險評價和必要控制措施的實施。 2、此要素流程 3、常規活動:如正常的生產活動 4、非常規活動如臨時搶修活動等 5、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包括員工,外來訪問者等 6、作業場所內的設施
·評價方法的選擇不是一層不變的 ·選擇的方法能提供風險級別 ·方法要與生產實際相結合 ·方法的提供設備要求信息、培訓要求的開展運行控制的信息 ·要有必要的監測活動,從而保證方法實施的有效和及時對于尚未建立體系的組織,首要任務是進行初始評審,評審內容
法規要求: 危險危害因素識別評價和重大危險因素的確定 對所有現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活動與程序的審查 對以往事件事故調查及反饋意見的評價危險因素的考慮,應包括三種狀態、三個時態和六種類型
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狀態 三個時態:過去(如遺留的危害)現在將來(潛在的法規要求) 七種類型:物理、化學、生物、心理、生理、行為、其他
3.3.2 法律及法規要求 理解要點: 1、建立程序,該程序用于識別和獲取應遵守的法規要求 2、法規應保持最新 3、傳達致員工及相關方
3.3.3 目標 理解要點: 1、符合方針要求 2、體現持續改進的承諾 3、各職能和層次上建立目標 4、目標文件化 5、建立目標時,法規要求,重大風險相關方的觀點是關健,同時也要受可選技術方案、財務、運行和經營要求的限制
3.3.4 管理方案 理解要點: 1、管理方案是為實現目標而制定的 2、管理方案的內容包括 規定職責和權限,具體負責人 制定實現目標的方法和時間表 應對定期評審方案,修改方案作出規定 3、一般來說對重大危險危害因素應編制管理方案 3.4 實施與運行 3.4.1 機構和職責 理解要點: 1、規定所有崗位人員的作用,職責和權限包括食堂,并文件化,予以傳達。 2、最終責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擔 3、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 4、提供必要的資源 5、管代的職責 對OHSAS負責 向最高管理者報告體系績效
3.4.2 培訓、意識和能力 理解要點: 制定程序并保持,并考慮不同層次和要求 對人的能力進行鑒定,確定培訓需求,并予以培訓實施 對員工進行安全意識培訓,使之意識到 1)遵守方針、程序、OHSAS要求的重要性 2)職業安全衛生的改善對個人的效益 3)清楚自身的職責和權限 4)不按規定做可能帶來的后果
3.4.3 協商與交流 理解要點: 1、要有程序,用來進行有關職業安全衛生風險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信息交流 2、協商與交流分內部和外部 3、內部交流與協商是各部門、各層次間進行。、如各部門與管代交流體系運行情況,體系的監測、審核和管理評審結果傳達到各員工,協商的內容主要包括方針、目標、計劃、制度的的制定風險辨識,評價與控制,事故調查處理等,交流方式多種多樣。且應在文件中規定、其員工權力。 方針和程序的制定、評審、修訂,員工要參與 改變作業場所的安全衛生情況要與員工商討 要有員工代表 員工知道管理者代表和員工代表 4、外部協商與交流 外部信息交流主要是指外部相關方信息的接收成文和答復 外部交流是確定危險因素和評價其重要性的手段之一。
3.4.4 文件 理解要點:管理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文件、提供查詢文件的途徑(如目錄,引用文件等)
3.4.5 文件和資料的控制 理解要點: 1、制定程序,包括文件的批準與發布 文件的使用與管理 文件的評審與修訂 失效文件的處理與保存 2、文件控制的范圍 體系文件 法規文件、技術標準、檢驗規范
3.4.6 運行控制 理解要點: 對于那些可能引發重大事故的活動應制定相應文件,明確規定運行標準和要求。 相關方給組織帶來的風險,對其要有成文的管理程序,如提供貨物,承包方的服務等。 對新增加的工作項目,要針對其設計和人力配置,建立并保持消除或降低風險的控制程序 運行控制的內容包括: 作業場所危險辨識、評價 產品和工藝設計安全 作業許可制度(有限空間、火、挖掘等) 設備維護保養 安全設備與個人防護用品 安全標志 物料搬運與貯存 運輸安全 采購控制 供應商與承包商評估與控制等
3.4.7 應急預案與響應 理解要點: 制定并保持處理意外事故和緊急情況的程序 程序應至少包括: 1)辨識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評價發生的可能性 2)發生后可能產生的影響及如何控制其發生 3)發生后可能作出響應,并減少其影響 4)定期試驗
建立一套評價應急預案與響應的計劃和程序 組織對每一個重大危險設施都應有一個現場應急計劃,其內容: 1)可能的事故性質,后果 2)與外部機構的聯系(消防、醫院等) 3)報警、聯絡步驟 4)應急指揮者,參與者的責任、義務 5)應急指揮中心地點,組織機構 6)應包措施等
3.5 檢查與糾正措施 3.5.1 績效測量與監控 理解要點: 1、建立程序 程序應告訴工作人員如何進行例行的監測工作 如何對使用的監測設備、儀器進行維護 如何參照標準進行評價 如何上報有關部門
2、監測 對組織從事實現目標的活動進行監測 對重大危險因素進行監測,保持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符合性的監測 對事故、職業病、事件和其他不良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的歷史證據,(即已發生問題的監測) 對監測設備進行校準和維護 對監測結果進行評價與法規、目標、指標進行比較,以便不斷改進
3、主動監測被動監測 主動:是超前的積極的預防性監測 被動:指反應性的必須的測量如事故發生后的測量
3.5.2 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 理解要點: 1、建立程序主要用來控制處理,調查事故、事件不符合,并采取措施減少不良影響,采取糾正措施,避免再發生,程序中要對糾正措施進行評價,以免帶來新的更大的風險作出規定,即對新的糾正措施應進行風險評估
2、對事故、事件、不符合應做到(三不放過) 查清不符合的原因 采取糾正措施 修改原有程序 對不符合和糾正措施進行記錄
3.5.3 記錄和記錄管理 理解要點: 有程序、規定記錄如何標識保存和處置 記錄清楚、標識明確、便于查閱、保存完好規劃、保存期限
3.5.4 審核 理解要點:有程序、確定計劃(年度)、確定頻次、確定方法(集中式、滾動式)、制定具體計劃、審核實施及跟蹤檢查、向最高管理者提交審核報告,以供管理評審
3.6 管理評審 理解要點:最高管理者的職責 每年至少一次 要有評審前的信息資料 評審內容: 1)評價體系的符合性、充分性、有效性 2)內審報告 3)方針、目標、計劃(方案)及實施情況 4)事故調查、處理情況 5)不符合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6)相關方的投訴,建議及其要求 7)實施管理體系的資源是否適宜 8)體系要素及相應文件是否要修訂 評審結果,結論或決定都應予以落實 保存評審記錄 建立新目標、制定新的管理方案 持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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